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2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2号)文件要求,在前期宣传,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参评资格的基础上,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复审、民主评议和充分商讨,现将我院拟推荐的国家奖学金3人、上海市奖学金2人和国家励志奖学金82人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30日至10月4日,为期5天,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护管学院负责老师反映。
联系地址:北苑6号楼202办公室
联系人:丁可凡
联系电话:1990171269
护管学院
2021.9.30